机动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,必然导致零部件的磨损、老化乃至材料疲劳,从技术性和安全性角度考虑,应当及时报废。2012年12月,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明确提出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。
报废机动车包括报废的汽车、摩托车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辆,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。
报废机动车通过拆解和再生过程,拆解的“五大组成”(发动机、方向盘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)等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的可以再利用,其余部分可作为冶金、化工等行业的原材料;各种残存油品,可采用加温、离心分离过滤处理,生产再生油。
废旧办公和通讯设备回收利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①部分回收零配件由原生产厂家直接应用到新组装的产品中。根据各类办公及通讯设备的特点,回收的零配件可以在新产品生产的多个环节和层次上再次使用。
②废旧办公及通讯设备整个产品的回收和处理。例如,废旧手机拆解成6类材料,包括塑料、印刷电路板、显示器、电池、电线和其它金属部件等。回收后的材料可以重新在不同行业中使用,例如,塑料可以生产再生塑料或作为燃料,电路板中的金、银、铂、铜、铅、锌等金属可以进行提取回收。
废电池中含有大量的可再生资源,废电池的资源化技术包括以下几种:
①火法处理。将废电池破碎后采用高温处理(包括真空热处理),使金属及其化合物发生氧化、还原或分解等过程以回收有价资源,如回收汞、锌、铁、锰、镍、钴等金属。
②湿法处理。将废电池破碎后溶解于酸中,然后提取各种金属。
废塑料的综合利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①直接再生。将废旧塑料分类、破碎后直接用于成型加工塑料制品的回收方法。
②改性再生。通过物理或化学改性,改善或提高其性能,然后再制成塑料制品的方法。
③热能利用。无法回收利用的混杂废旧塑料,可作为燃料以回收其热能,同时应控制其二次污染。
来源:环保科普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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