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相关政策的要求,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
建设单位:鄄城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地址:项目位于鄄城县富春乡郝庄原垃圾填埋场( 鄄城县振兴生活垃圾填埋场) 内,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.473°, 北纬35.505°。
公示内容:《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《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、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》。
公示时间: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10日(20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于经理 联系电话:18615307022
联系地址:鄄城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
《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《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、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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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码: dax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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