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相关政策的要求,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一期工程)
建设单位:庆阳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胡同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公示内容:《附件1、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一期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《附件2、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一期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及《附件3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》。
公示时间: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1日(20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刘刚 联系电话:13830459719
联系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胡同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
附件1: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一期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2: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(一期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附件3: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3u67ZXp9ClsmAIjf6Ks4wA 提取码: h7u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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